“和承諾的行駛距離差別太大。”近日,周先生向本報反映,愛瑪電動車行駛里程過短,經(jīng)銷商無檢測報告卻稱正常。對此,愛瑪電動車客服人員表示,用戶可要求當?shù)乜偞磉M行路試。
2013年9月初,周先生購買該品牌電動車,后因有事,一直未騎。10月中旬,他騎車從濟陽縣城回垛石鎮(zhèn)時,返途中該車電力耗盡,“也就走了20公里,”周先生說,從縣城到垛石鎮(zhèn)約15公里,返程僅5公里,便出現(xiàn)電力耗盡。“說明書上說48V電池,在25攝氏度環(huán)境下,能跑35公里至40公里,”周先生說,他向?qū)Yu店反映,對方將車留下3天后告知,電池無問題,并建議周先生在騎行中多加觀察。“確實不行。”周先生說,他多次測試,該車行駛距離始終在20公里左右。再次找到該店,對方將車送去檢測,9天后,車送回,工作人員仍稱電池沒有問題。但當周先生索看檢測報告時,對方無法提供。
對此,客服人員表示,說明書中應該沒有充滿電后車輛可行駛35公里至40公里的說法,用戶若對檢測不滿,可向當?shù)乜偞硖岢雎吩嚕匆淮涡猿錆M電后,共同查看該車行駛距離,若達不到國標規(guī)定(即充滿電后可行駛25公里至40公里),可按三包法規(guī)定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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